为加强我市精神卫生事业建设,进一步优化第四人民医院人员结构,增强精神卫生防治能力,经研究决定,面向我市卫生系统公开选调部分医护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对象及人数
医生3名,护理人员8名。
二、选调条件
1、本市卫生系统在编人员(含人事代理人员)。
2、医生为男性,40周岁以下(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备执业医师资格,执业范围为临床,专业为内科专业。
3、护理人员为35周岁以下(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备执业护士资格。
三、报名地点及时间
报名地点:市卫生局人事科。
时间:2011年9月9日上午9:00-11:00,下午3:00-5:00。
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资格证书、执业证书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 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四、选调程序
1、笔试。本次选拔人员采用笔试考试方式进行。医生考试内容为内科专业知识;护理人员考试内容为内科护理知识。成绩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。
2、考核。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(遇有同分,另行加试),确定考核人员名单,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共同进行。考核的主要内容为遵纪守法情况、工作能力及业绩、医德医风情况等。
3、体检。考核合格人员须体检,体检按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4、公示。体检合格人员,在市卫生局网站公示3天。
5、办理调动。公示无异议人员,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办理调动手续(因考核、体检、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,不再递补)。
五、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卫生局负责解释。
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|